拓展培訓收費標準(簡單的深圳拓展訓練)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3月26日消息(記者 黃婷)日前,海口市教育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等四部門發布《海口市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海口市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實施的基本原則、管理機制、具體要求以及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明確,中小學生課后服務是指在學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之外,在放學之后,為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由學生所在學校為主體開展的、公益屬性的課后育人服務。開展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堅持學校主體、自愿參與、公益普惠、育人為本原則。課后服務堅持公益性,由政府和家長共同分擔運行成本。加大課后服務的財政補助力度,并傾斜支持農村地區。經濟困難家庭學生參加課后服務按規定予以減免。
海口市中小學生課后服務要確保做到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和有需求的學生全覆蓋。海口市推行課后服務“5+2”模式,即學校每周5天都要開展課后服務,每天開展2小時左右。課后服務時間要和家長下班時間相銜接,原則上不早于17時30分結束。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托管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學校為有需求的學生提供中午放學后的午餐午休服務。
根據要求,各學校要科學制定方案、加強人員管理、合理拓展資源并嚴格收費管理。要“一校一策”制定本校課后服務工作方案,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實施。嚴禁學校用課后服務時間開展集體教學、上新課、補課和考試訓練。
學校組織實施課后服務,以本校老師承擔為主。同時可發揮社會專業人員或志愿服務力量和校外活動場所、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作用,參與服務工作。海口市教育局將分批次遴選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供學校選擇使用。未經公開遴選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參與校內課后服務。學校可按程序科學合理引進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并建立引進校外培訓機構評估退出機制。對出現服務水平低下、惡意在校招攬生源、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等問題的培訓機構,市(區)教育局堅決取消資質。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聘用在職教師參與課后服務。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參與校內學科類教學和服務。
課后服務經費保障遵循“政府引導、合理分擔,規范透明、注重績效”的原則,通過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多種方式籌措經費。提供課后服務的義務教育學校可以向自愿參加課后服務的學生收取費用。由校內教師及相關人員開展的課后服務,原則上按每名學生每課時3元的保障標準進行核算。為切實減輕家庭教育支出,學校按每生每課時2.4元的標準收取課后服務費并列入服務性收費。不足部分由政府予以保障。市(區)財政按學生參與人數和課時數,按年生均不低于課后服務成本的20%,即24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由引進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向學生提供的課后服務,作為代收費項目由學校統一收取課后培訓費。課后培訓費建議最高不超過每生每課時5元。學校不得對課后培訓費加價,獲取利益。已收取住宿費的學校不再收取午餐午休服務的課后服務費。課后服務費和課后培訓費按學期收取并據實結算。嚴格落實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公示制度,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嚴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擠占課后服務費和課后培訓費資金。嚴禁學校擅自設立服務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擴大范圍收費等違規收費行為。
學校教師和相關人員參與由學校舉辦的課后服務項目的,課時補助標準為稅前75元/課時。教師參加課后服務的表現可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
《實施意見》還就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引導支持教師、營造良好氛圍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南海網)